法院判决:程序不合法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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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0:4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历经坎坷和磨难的老人阮某去世后,留下遗嘱把价值20万元的房屋留给养女杨某。但是,老人的亲生女儿和侄子却突然出现,要求继承遗产。日前,普陀法院作出判决,三人共同继承遗产。 阮女认为,父亲在立遗嘱时已患有老年痴呆症,而且遗嘱是由杨某的母亲代写的,要求确认遗嘱无效。侄子则要求适当分得财产。 法院查明,老人在1958年因反革命罪被判入狱并赴外地服刑。当时女儿只有12岁。9年后,阮某的原配妻子去世。1981年,阮某平反后回沪和侄子一家共同生活,户口也落在那里。1987年老人再婚后,搬到妻子处居住。两人没有生育,一直把妻子的外甥女杨某当作养女,长期生活在一起。1993年妻子病故后,杨某一如既往地照顾着老人。2000年5月,老人立下一份遗嘱,把名下的房屋留给杨某。今年6月老人去世后,他的女儿和侄子把杨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遗嘱的代书人和受赠人不得有利害关系,本案中代书人和受赠人是母女关系,而两位见证人则是事后签名,因此确认这份遗嘱无效,老人的遗产按法律规定由阮女继承。同时,法院认为,阮某的侄子多年来一直照顾阮某,其可以适当分得遗产。至于杨某,多年来给予了老人较大的帮助,并为老人送终,可以获得部分遗产。最后,法院判决老人的房屋归阮女继承,但她应当分别支付杨某及侄子7万元和3万元。 吴蓉 华碧芳(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