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殴打死人少年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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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0:44 沈阳晚报 | |
21名少年群殴一青年致死,这起轰动沈城的恶性案件,于12月12日由和平区法院一审宣判,7名少年被告均被从轻判处4年至8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此案是沈阳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涉案人员最多、年龄最小的一起团伙犯罪,和平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7名少年被告人在法庭上悔过认错,当庭痛哭,并请求法庭从轻判决。法院审理查明,案发当晚,徐某(另案处理)到和平区一网吧找到 法院认定7名被告人共同犯罪,犯罪时均尚未成年,且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均应从轻处罚。其中李某、关某、明某、薛某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薛某还有立功表现,故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7名少年当庭均不服,表示要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