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农残克星”全面进驻菜市(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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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1:37 云南日报 | |||||||
甲胺磷、氧化乐果、杀虫威等高残、高毒农药,被菜农用于种植蔬菜中,“农残”由此而生。为降低蔬菜中农药的残留量,让群众吃上放心菜,昆明市工商局12月初以来,联合多家政府部门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查封违禁农药,展开了蔬菜“保卫战”。 在12月4日至9日的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官渡、西山、呈贡等7个县、区的农药销售市场经营户、供销社、农药储存仓库、城镇农药经营店,查封违禁农药26709件,约100多吨。 农业技术人员指出,用肉眼判断“农残”是否超标,并不准确,还得靠“克星”予以鉴别。昆明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处有关人士昨日通报了最近10多天来利用“克星”检测的情况:通过对昆明的王旗营、华昌、和平村、篆新等5个农贸市场的检查,抽检了50个品种的蔬菜,结果显示有7个品种蔬菜“农残”超标,共就地销毁不合格蔬菜100多公斤。 昆明市工商局日前召集了15家蔬菜龙头生产企业、8家大型超市的24店及昆明3个大型蔬菜批发市场负责人共同确立“农残”蔬菜整治的两大目标,即12月20日前和明年1月20日前,昆明大型超市、重点蔬菜批发市场以及一般农贸市场,必须分阶段配备“农残”蔬菜的“克星”,确保其销售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0%以下。 政府要求,每个蔬菜集贸市场必须配置两台蔬菜速测仪,超市必须配置1台蔬菜速测仪。蔬菜速测仪一定要是国家农业部指定的产品,检测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同时,蔬菜流通领域还必须建立洗消、蔬菜产地标签、赔偿3种制度。经检查,4种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将会进行相关处罚;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的蔬菜产品,涉及到的生产基地或企业的蔬菜,3个月内禁止入市。工商部门特别提醒市民,对有怀疑的蔬菜可送到市场内所设的“克星”处检测,经检测是“农残”蔬菜的,顾客可以索赔,市场有责任负责理赔。 周平洋(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