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公安争破案“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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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5:09 华商网-华商报 | |
被盗出租车当日截获 11月26日上午11时许,西安秦岭出租汽车公司一辆捷达出租车行驶至西安市雁塔路,司机下车到银行取钱时忘了锁车门。约5分钟后,司机出来发现汽车被盗,立即告知车主寇亚娟,寇亚娟随即向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西影路派出所报案。 27日上午,兴平市公安局打电话给秦岭出租车公司,说截获的赃车属该公司的,让车主速去认领。据兴平市警方介绍,26日下午,他们接到举报:有人在以3000元的价格出售一辆出租车,警方立即出警将正在卖车的盗车嫌疑人汤某和车一并带回。而该车正是寇亚娟丢失的那辆。 车主要车遭遇重重困难 被盗出租车有消息了,寇亚娟十分高兴。27日下午,她和出租车公司工作人员一行6人到达兴平。兴平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告知他们,盗车嫌疑人已被扣押,追回的车就停在当地派出所内。给警方提供线索的派出所“耳目”要求车主给3000元的好处费。另外根据省公安厅和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车主要给破案的公安机关车价10%~15%的奖励费。因牵扯案件的移交,还要让保险公司和当时受理此案的公安机关到场。 根据兴平市公安机关的要求,寇亚娟一行回到西安后,立即与西安警方取得联系。11月28日,雁塔分局刑警队、西影路派出所、出租车公司以及寇亚娟等8人前往兴平商讨此事。商讨中两家公安机关因“奖励费”如何分配协调不下,兴平不予放车。 车虽然被找回,但却开不回来,因为本是营运车辆,多停放一天车主至少要损失200元。无奈之下,11月30日,心急如焚的车主只得向省公安厅督察大队投诉此事。 省公安厅协调处理 12月12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队对此事进行协调处理:车主先将车开回,“奖励费”由保险公司与公安机关协调处理。当日下午,车主寇亚娟终于从兴平开回了本该在半个月前就该开回的出租车。 前后往返兴平4趟,耗时半个多月才将车开回的寇亚娟向记者表达了她的困惑:警方帮她追回丢失车辆她表示感谢,但因“奖励费”造成她的车迟迟不能开回,这些损失该由谁来补偿? 据了解,根据我省保险行业机动车保险自律公约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对被盗抢车辆的破案奖励,按被盗抢车辆追回后的实际价值或变卖收入价给予适当比例的奖励,省内破案追回的,奖励不超过10%。 本报记者 龙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