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存包丢失损失难以说清 赔偿只能由双方协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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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6:57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实习生杨晶记者饶纯武报道:寄存的包被丢失,顾客称包中至少有价值800元的财物,而超市表示最多只能赔偿400元。 12月7日下午4时许,武汉某高校学生袁丽在洪山某超市购物后,拿着寄存牌去取包,可服务员怎么也找不到她的包。超市管理人员前来了解情况后,要她写了一份清单。袁丽说,包内有现金110元、银行卡、电话卡、饭卡、书本和身份证等物品。她被告知三天后给予答 12月11日,袁丽再去超市,工作人员称,超市最多只能赔偿400元。袁丽说,各件物品均按最低价估算,也有800元。她没有接受超市的赔偿方案。 该超市管理人员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顾客的物品在超市寄存处丢失,工作人员确实负有责任。对于赔偿问题,超市认为实际丢失的物件,现已无法查证。失主丢失的现金只有110元,可是最后的总汇却达到800元,超市方面“很难理解和接受”。 湖北道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汉臣认为,此事超市当然负有责任。现在实际丢失的物品已经无法查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双方协商的方法,这也是最好的解决途径。协商成功后,双方最好拟一份文书,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