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质监局欠饭店巨额餐费 判决生效却不还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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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7:09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刘振雄)枣阳市质监局在该市一饭店长期签单吃饭,共欠餐费17万多元,店主无奈将该局告上法庭。然而等法院判决后,该局仍不还钱。 12日,记者赶赴枣阳采访。据店主魏玉国介绍,2000年1月至去年4月,枣阳质监局及其所属单位在他经营的中督饭店签单吃饭,共欠餐费17万多元,造成他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停业。去年5月,他找质监局讨要餐费,双方签下协议,质监局按每月5000元付款,如不按 然而,枣阳质监局在付了一部分餐费后,却停止了支付,双方为此发生诉讼。今年10月22日,襄樊中院终审判决枣阳质监局支付欠款及违约金共18.349万元。 据了解,法院判决是本月2日下达的,但枣阳质监局并没按判决书上“十日内偿付欠款”的规定支付款项。12日上午8时许,记者找到该局副局长董龙俊,董称该局机关只欠魏玉国两三万元,余款大部分是该局“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单位欠的。 记者赶到枣阳法院咨询,获知该市质监局二级单位并不具有法人资格。法院称,枣阳质监局与魏玉国签订了付款协议,却不按约付款,属严重违约,应承担责任。在判决生效后仍不支付,法院将接受魏玉国的申请,强制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