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人帮换房产证 不料房产竟被抵押险背八万元债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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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7:55 新桂网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宾阳12月14日讯(见习记者李华毅通讯员林益兆)当初把房产证交给他人帮忙更换房产证,哪知两年后才得知自己的房产竟成了农村合作基金会8万元借款的抵押,自己也成了被告,黄叶(化名)真是后悔莫及。好在当地法院于12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她不承担偿还责任,这才还了她一家的清白。 黄叶是宾阳县芦圩镇仁爱街的居民,1997年3月她曾把房产证交给朱力(化名),说是 原来,1997年3月朱力以帮助黄更换房产证为名,从黄叶的大女儿韦某处骗取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本,该房屋共有人为黄叶等4人,然后未经黄叶及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冒用黄叶名字和私刻其印章在房产抵押保证书上签上黄叶及盖上私刻的印章,并以该房屋作抵押,由韦某作担保向宾阳县黎明镇农村合作基金会融资借款88340元,实得8万元,借期6个月,期满后,朱力拒不归还借款,至今尚欠8万元本金及利息。 为找回拖欠的借款及利息,该镇基金会办公室把借款人及担保人、房屋抵押人告上了法庭。 经调查审理,该县法院认为,朱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担保协议,隐瞒事实真相,骗取原黎明镇农村合作基金会款8万元,已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所签订的融资协议是无效的,朱力用黄叶等人的共有房屋去抵押没有经得共有人的同意,抵押合同也是无效的,不承担偿还责任。 责编:蒙卫芝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李华毅 林益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