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交警贪污受贿 为捞公款竟谎称被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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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8:36 新华网 | |
前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对该区交警大队原大队长纪学武、教导员曾学平等人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纪学武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曾学平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值得一提的是,纪学武捞取不义之财竟不择手段,曾经谎称被劫骗取公款。 经查明,纪伙同曾等人共同贪污公款6次,共计19万余元,其中纪实得7.5万元,曾实 此外,纪还利用多种手段捞取不义之财。1997年,纪考察归来,在正常费用已报销的情况下,还谎称“在俄罗斯出境时被抢走公文包,包内现金及票据全被抢走,无法做账”,将纯属个人消费的2.4万元报销。(记者 周喜丰)(来源:潇湘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