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猥亵强奸女学生 江西一教师被判刑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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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8:4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南昌12月13日专电江西省新干县荷浦乡玉堆小学民办教师黄小平借辅导功课等机会,先后七次猥亵、强奸两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近日,新干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黄小平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9月至2002年7月期间,担任玉堆小学五年级班主任兼语文老师的黄小平,以为学生辅导功课为由,多次将两名女学生带至自己的住房,对其实施猥亵、强 法院认为,黄小平在接受有关组织的盘问下,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发觉的罪行,应当视为主动投案,依法可从轻处罚。但黄小平身为人民教师,奸淫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依法对黄小平作出如上判决。(邹凤、刘洁) (来源:合肥报业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