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现场帮民工讨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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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4日09:0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黑龙江省保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始在“清欠办”现场办公,义务为讨工钱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援助律师指出:拖欠民工的工资,违规建筑企业需承担连带责任。 黑龙江保安律师事务所司田律师讲,看到新晚报“还我血汗钱”连续报道后,为了表示对农民工遭遇的同情,律师事务所决定每天派2名律师在“清欠办”现场办公,义务为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且将与民工建立长期援助关系。法律援助律师一露面,就吸引了大批民工 针对昨天的咨询情况,司律师告诉记者,在昨天接待的51人次民工咨询中,有95%以上民工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层层转包的违法事实造成了民工无法拿到正常工资。正是由于在违法转包过程中“包工头”与建筑企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违法合同,导致农民工无法在转包层里主张自己的权利,建筑企业需在偿还农民工工资问题上承担连带责任。(本报记者谭启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