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10日,来自重庆涪陵区的打工人员周某在石狮法院法官的帮助下,讨回了原先经多方奔波而讨不到的3000元工资和3000元伤残赔偿金。他是石狮法院在年底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诉讼绿色通道”政策的受益者之一。
为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石狮法院针对石狮年底劳资纠纷多的实际情况,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绿色通道”,即对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实行依法快立案 、快审判、快执行,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月8日下午,心急火燎的周某手持起诉材料直奔法院立案庭接待室,举着伤残的左手对立案法官诉说自己的愤怒:他从2001年起就受雇于石狮蚶江镇的蔡某处从事建筑木工工作。2003年10月31日晚,在加班时其左手不慎被正在作业的电锯锯伤,被送到部队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左中环指不完全分离,左拇指切割伤。他住院治疗10多天,医疗费4000多元都由老板蔡某支付。可出院后双方开始为伤残补助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周某的3000多元工资也随着矛盾的激化讨不回来。已三年多没回家的周某急着要这些钱回家,在万般无奈之下,周某想到拿起法律武器讨回血汗钱。因蔡某开的企业没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劳动仲裁部门无法受理,周某只得寻求法院最后的司法保护。立案法官仔细审查周某的诉讼请求后,立即启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绿色通道”,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免收案件受理费,并快速移送专门审理此案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处理。民一庭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调解,传唤蔡某到庭,对照法律和事实,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取得谅解并达成共识。第二天,老板蔡某就支付了拖欠周某的3000元工资,并付给伤残赔偿金3000元,周某向法院撤回起诉。至此,周某得以满揣血汗钱高兴地踏上回家路。(庄昶光记者许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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