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片人押金被卷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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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0:53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前几天这家音像店还营业,谁知该店突然‘消失’,我们交的押金也无着落了”,林先生等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位于石蚶路2××号的一音像店老板将店转让给他人后,把租影碟片者的押金卷走。 据市民林先生介绍,他常到他家附近一家专门出租影碟片的音像店租影碟片,按该店的规定,租一套影碟片必须交纳100元押金。两个星期前,他向该店交了200元押金租了2套影 当记者根据市民提供的这家名为“大××音像店”向工商部门查询时,被告知该音像店没有登记。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向音像店租借影碟片时要谨慎,最好向店主索要相关的收条或票据;同时,返还碟片的时间不要拖得太久,以免音像店搬迁或转让时押金被卷走。(记者兰良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