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吨注水肉被查追踪:肉联厂停业,检疫员待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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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2:36 燕赵都市报 | |
8吨注水肉流向太原市场的消息引起强烈反响,本报和山西《生活晨报》12月13日共同刊登这一事件之后,许多读者对注水肉如何取得检疫证明极为关心。12月14日,本报记者来到新乐市,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中兴厂代人受过 当事企业新乐市中兴肉联厂位于新乐市邯邰镇,是一家今年9月刚刚开业的股份制企业,由邯邰村秦志新兄弟三人投资400万元建立。当记者走进这家企业时,迎面“开业大吉”的牌匾仍赫然在目。总经理秦志新满脸沮丧,为此事的发生懊悔不已。 秦经理告诉记者,这批注水肉其实并不是该厂产品,货主秦金新是本村村民,因自己没有加工生产条件,便借用中兴肉联厂的设备进行生产。在这个过程中,秦金新只交给中兴肉联厂每头猪10元的冷冻贮存费用,包括收购、经销在内的一切流程都由秦金新个人负责。此次被查的8吨注水肉,全部是秦金新半个多月时间内经营的,凑满一车后才销往太原市场,刚进太原就被查获。 但秦经理承认,无论如何,中兴肉联厂都会承担把关不严的责任,毕竟这些注水肉是以中兴肉联厂的名义出去的。 检疫员监督不力 对这样的注水肉,检疫合格证明又是如何出具的呢?在采访中,记者未能见到负责检疫的李少波,新乐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马占魁告诉记者,在这起事件中,李少波擅离职守、对生猪注水监督不力,已待岗检查。 马局长告诉记者,检疫员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虽然按照《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规定,动检部门只负责对寄生虫和传染病的检查,对注水行为并无处罚权,但检疫员在发现生猪注水后,有责任不给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有责任向上级和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畜牧局痛定思痛 事件发生后的12月12日,主管动检的马副局长和新乐市动检站站长、动检稽查队队长等人连夜赶赴太原,与当地动检部门联合处理此事。从太原方面传来的消息,12月13日,除对其中两片有疑似病害的猪肉就地销毁外,其余注水肉已由新乐方面拉回封存。 12月14日,记者在中兴肉联厂见到了这批注水肉,它们被暂时封存在中兴肉联厂的冷库内,马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将对这批注水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12月14日上午,新乐市畜牧水产局召开专门会议,决定责令中兴肉联厂停业整顿,就地查封其全部产品,限期写出整改报告,限期整改;负有直接责任的检疫员李少波待岗学习3个月,待岗期间停发工资,建议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撤消其检疫员资格。同时,该局还决定,对全市的肉类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 本报记者:王萌、徐东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