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动实践基地不得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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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3:45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程洁)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增加的收益只能用在学生身上。12月12日,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对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进行规范。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2007年前,全省118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供城镇初、高中学生进行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的基地。 为此,省教育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建设统筹规划,原来已经划拨给学校的劳动实践基地,学校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对已经占用或收走的,当地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收回,归还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增加的收益主要用于培养学生劳动技能、补助家庭困难学生、改善学生生活。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