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水池惹官司 管理不善应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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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4:39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12月14日讯 (通讯员 侯连木 记者 刘春雷)一个10年不用的废旧水池,因管理不善,惹来一场官司,被法院判决赔偿受伤者王某各种费用8000余元。 2003年5月6日,平阴县王某骑自行车到朋友家做客,晚11时在回家途中,掉入路边一废旧水池中造成左小腿骨折,住院治疗花费近6000余元。出院后,王某多次找废旧水池所有权单位要求赔偿,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种费用8260元。 经审理查明,水池系十几年前所建,当时为蓄水池,为取水方便,紧靠路边,现因多年未用护栏已损坏,起不到保护作用。法院审理认为,废旧水池所有权单位在护栏损坏后,未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他人造成损害,理应对王某致伤承担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