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法院成功执结美籍华商曲维新投资纠纷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6: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烟台十二月十四日电(记者朱大强)记者在此间采访法院执行工作时了解到,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成功执结美籍华商曲维新投资纠纷案,维护了外商的合法权益和烟台的社会诚信,使外商在烟台投资更有信心。 据了解,二00一年六月,曲维新与烟台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交约二百六十万元人民币的购房款,并商定于当年九月三十日交房。但这家公司却将曲先生的预 曲维新上诉烟台中级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返还曲先生购房款和相关款项,但被告未履行判决,曲先生遂申请法院执行。烟台中院于二00二年六月立案执行后,于七月冻结被执行人在烟台某银行持有的三百五十万股权,迫于法院查封其财务室的压力,被执行人于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前分三次履行一百一十万元还款后未再履行。 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负债累累,申请人又不同意处理股权,烟台中院裁定暂对该案中止执行。此后,曲维新多次向山东省及国家多个部门反映这一情况。烟台中院决定采取特别措施,尽快结案,安排办案人员多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取得某银行的支持,并主动出具当年股权评估报告,为案件执行打破僵局。随后法院监督被执行人完成对股权的限期转让,某银行将转让款中的一百八十四万多元汇至烟台中院账户,中院交付曲维新。至此,这起长达一年半的投资纠纷案圆满执结。 曲维新对此非常满意,通过中国驻美国大使馆向烟台中院发来感谢函:“本案雨过天晴,我终于露出笑容。中国政府给予美国公民投诉的协助,使我们在华投资恢复了信心。” 烟台中级法院院长邹川宁说,曲维新先生投资纠纷案的处理是否妥当,直接影响到烟台的投资环境。通过执结此案说明,诚信度低是引发经济纠纷的根子,所以必须加强防范,做到“关口前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以推进“诚信烟台”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