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法院“调裁分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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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8:21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13日讯(见习记者 高芳) 只有三名审判人员和两名书记员的李沧法院民三庭去年受理小额债务合同纠纷案件847件,今年1至11月份又受理1242件,而以往一个法官一年正常工作量只是审理60余件民事商事案件,这就是“调裁分离”带来的结果。李沧法院民三庭为解决案件数量多与审判人员少的矛盾,想出了这样的高招,从而使积压的小额债务合同纠纷案件走上了“高速路”。 所谓“调裁分离”机制,即负责调解的法官和负责裁决的法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调解法官只负责庭前程序的集中调解,裁判法官只负责开庭审理和裁判。对需开庭审理的案件,除缺席判决和案情复杂的以外,他们全部实行独任审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