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存在隐患 整顿治理刻不容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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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8:55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包记者)12月6日,本报刊载的《迎客路上的广告牌太多太乱》一文,在读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许多读者说,不仅是迎客路上存在广告牌太多太乱的问题,我市其他地方的室外广告也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尽快予以治理。接到线索,记者迅速和热心读者赶往现场进行了采访。 在香炉礁轻轨线上,记者注意到,有的大型立柱式广告牌基础距离轻轨路基不过四五 针对上述问题,记者走访了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该公司安全处韩红军告诉记者,轻轨、快轨线网都有高压电,一旦短路将造成运营线全线瘫痪,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他向记者出示了市政府第21号令《大连市城市交通管理办法》,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距离轨道线路两侧30米内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据该公司调查,共发现24处广告牌侵入轻轨安全保护区。这不仅违反了《大连市城市交通管理办法》,还违反了国家《铁路电力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成为影响快轨交通运营安全的重大隐患,对城市客运构成了严重威胁。该公司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进行清理整顿,以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的安全。 北京、上海等城市的有关规定 《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适应首都的地位和城市性质,合理布局,与周围环境相谐调。”并对广告间距、大小、式样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尤其强调“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影响市政、交通设施的使用,不得遮挡绿化,不得破坏城市景观,不得影响残疾人设施的使用”等,并规定了不得设置广告的具体建筑物、地点等。特别是建立了新设户外广告招标、拍卖制度,革除了许多制度性弊端。而上海的管理工作强调的主题是“视觉通畅、昼夜兼顾、疏密有序”。其整治措施突出于对“高炮”广告(立柱式广告牌)密集的路段进行梳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