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有了公交乘客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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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09:51 黑龙江日报 | |
由屹 本报记者 杨军 本报讯日前,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哈分公司在哈市电车公司系统推出了公交车乘客保险。此款保险自愿购买,每份1元钱,保险期1个月,主要承担市民乘坐公交车期间意外伤害身故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保险金额高达人民币1万元。目前,在哈市任意一个电车公司月票亭均可购买此保险。(生活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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