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可退休 月月潇洒领钱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5日15:2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小谷围全征地农民社保医保享受城镇职工待遇,首批1958名老人领到退休金 今天上午,广州番禺区新造镇贝岗村威叔夫妇,高高兴兴地来到农村信用社新造分社,分别领取了450元的月“退休金”,这是他们作为小谷围岛全征地农民所享受的“特殊待遇”。目前,享受这一待遇的“退休农民”有1958人。 据悉,由于广州大学城项目的建设而需要搬迁的小谷围岛农民有3000多户,村民最关心的就是征地搬迁后的生活出路和养老保障问题,对此,区委、区政府经过反复研究,制定了《新造镇小谷围岛全征地人员社会保险试行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凡属小谷围岛农村在册的劳动者,男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次月享受基本医疗待遇;《试行办法》实施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和一次性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番禺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待遇;所有参保农民社保经费的缴纳按村集体负责60%、区政府负责40%的比例分摊,其中村集体负责部分由村的征地款解决。也就是说,小谷围被全征土地的农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像城镇退休职工一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社会养老待遇,从而解决了他们医疗和养老的后顾之忧。 据统计,目前,在小谷围的搬迁户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男60岁女55岁以上)有1932人;另外,新造镇还为小谷围农村在册的11122名全征土地农民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从今年7月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1958名农民在每月15—20日发放当月养老金450元,1958名“退休农民”成了这一“特殊政策”的首批享受者。 两项“特殊待遇”从根本上解决了小谷围村民搬迁的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受到村民的称赞。与土地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威叔一脸兴奋地说,卷起裤脚在田里种了几十年地,想不到洗脚上田的今天还能住进谷围新村的别墅群,当回每月都有养老金领的“城里人”,“而且应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费用还由政府和集体解决,自己不掏一分钱,政府实在是为我们做了件大好事”。记者简单跟威叔算了笔账,他夫妇两人一个月加起来共有900元,加上孝顺的儿女帮补家用,一个月家庭收入超过了1000元,而且还有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作保障。他患有高血压,看病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按照规定,他每月从医保卡上最低可以支出300元,大大减轻了医药费负担。威叔由衷地说,《办法》的出台,对于当地农民来说,可说是已达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生活水平。 据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一特殊政策在番禺是史无前例的。同时,连同《办法》在内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实行,使小谷围村民高高兴兴地从居住了一辈子的地方搬了出来,确保了省、市重点项目———大学城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报记者 朱荣燊 通讯员 陆敏 潘志超(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