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争房产 法院通过竞价方式决定归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4:03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周村12月15日讯(记者康嵩,通讯员马香军) 要离婚了,夫妻双方对共同购置的房子争执不下,都想取得房屋所有权。近日,周村区法院通过竞价方式,解决了房子的归属问题。 1981年2月,原告许亮(化名)与孙月英(化名)结为夫妻。1998年两人各拿出1.5万元,购置了位于周村区东街122号院一套楼房,建筑面积为70.92平方米。2003年5月,许亮提起了 据了解,夫妻双方离婚后,对房屋进行竞价决定归属的方式是要慎用的。如女方有困难,需要抚养孩子,没有收入等问题,要优先用适当照顾原则对房屋进行归属权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比较平等,条件相当,经双方同意,排除了必要的保护因素之外,可以对房屋竞价。而对本案来说,考虑到许、孙的孩子都已考上大学,不存在抚养孩子的问题。双方条件相当,不存在法定的照顾原则,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遂即采取对房屋竞价判处房屋的归属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