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调庸俗低下,“性保健品”广告泛滥南京街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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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09:4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不知道记者先生注意没有,夜深人静的南京街头,有三种灯箱广告最引人注目,一是烟酒,二是寿衣,三是性保健品。前两种倒也罢了,这性保健品广告深更半夜矗立街头,实在扎眼,怎么就没人管一管?”日前,市民何先生致电商报热线,对遍布南京街头的“性保健品”广告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据何先生介绍,他是某企业的值班调度人员,“三班倒”是他的正常工作状态。每逢 何先生说,据他所知,除非存在某种先天性缺陷,正常的夫妻生活根本不需要药物维持。这些“性保健品”商店之所以大做广告,无外乎是看中了这些“药品”的高额利润。生意人都想赚钱,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问题在于,某些性保健品,有着严格的服药禁忌,不是所有人都能服用的,这一点在这些广告上没有任何说明,还有,一些广告使用的极具挑逗性的词汇,很容易使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将这些东西当作“春药”,为品尝“人生快乐”而乱服滥用,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性保健品的宣传与销售都应当得到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 在接听读者的电话以后,记者用两个晚上的时间,骑车对以自己家为圆心、半径一公里范围内的大街小巷做了一次探访,证实读者所言不虚。晚上10点以后,街市已经相对沉寂,唯有“性保健品”商店门口的灯箱依然闪亮。正如读者所言,这些灯箱广告上面的言词都极具煽动性与挑逗性,可以给人留下“无穷想象”的余地,而这些“药品”可能对人体带来的危害,却没有一处广告有丝毫涉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广字(2001)第16号”文件精神,“宣传增强和改善性功能的作用,格调低下、庸俗、淫秽的广告”,都在重点查处之列,而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委宣传部和江苏省卫生厅,早在2000年10月份就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停止发布灯箱、横幅等户外医疗广告,违者将依法处理”。三年多时间过去了,“性保健品”灯箱广告依然遍布南京街头,难怪有市民要问:“我们几时才能不再看到这些令人恶心的‘春药’广告呢?” 作者:石夫 (来源:江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