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昨对4户欠费单位强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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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0:29 新晚报 | |
本报讯3万元热费欠了近10年,法院下达了执行通知仍拒不缴纳———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对市安装公司一分公司、通乡小学等4家长期拖欠热费单位,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 据了解,市安装公司一分公司、市公共电车总公司、通乡小学、市豆制品三厂4家单位,近年来共累计拖欠职工热费连同滞纳金近14万元,其中市电车总公司从1993年到2003年拖 昨天,记者随同市中院行政庭及市供热办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几家欠费单位。市安装公司一分公司、通乡小学两家单位,仍以没钱为由拒绝缴费,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其财务及负责人办公室。由于市豆制品三厂同其他企业存在托管关系,执法人员暂仅对其金柜进行了查封。在市公共电车总公司,其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企业目前确有困难,并当场写下保证书,保证本月20日前缴齐所欠热费。 据市供热办供热监察执法大队苏队长介绍,根据供热体制改革需要,今年8月供热办成立了监察执法大队,专门对有钱却不缴热费的单位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昨天的行动,是今年以来的首次强制执行行动。(本报记者张春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