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人为洗清债务告女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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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0:35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荣梅)女婿用老丈人的身份证办了一张牡丹卡,却不慎被老丈人遗失,谁知之后却莫名其妙“背”了4万多元的债。老丈人一怒之下将女婿和有关单位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1997年11月份,兴平市轻机厂退休工人冯再忠的女婿查先生,为其在中国工商银行兴平市支行办理了一张牡丹卡,担保人为查先生,此卡从1998年8月14日至1998年8月27日共透支19900元,利息21132元,2001年3月份冯再忠偿还了19900元。之后当得知还欠银 冯再忠的女婿查先生辩称,他就拿岳父的身份证为其办了一张卡,当时发卡时他将密码撕掉了,卡里也未存入现金,之后其岳父去外地出差,在他处将身份证和卡拿走。 兴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冯再忠的女婿为其办卡是代理行为,冯在出差时将卡随身携带,应视为同意为其办卡,之后冯在卡丢失后又未及时提出挂失申请,而且透支的款项是在ATM机上凭密码支取的,因此卡所透支的款项应由冯承担。故驳回冯再忠的诉讼请求。 2003年12月份拿到判决书的冯再忠表示,办卡未经他人同意,况且办卡的程序违规,之后他将继续上诉讨个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