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门追款成被告官司输了很委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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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1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日前,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追讨工程欠款引发的案件。被告郑州市中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岳”)员工在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时,采取堵门的方法督促原告郑州市豫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林”)还款,致使原告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被法院依法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432.24元。 2001年,“中岳”承建了“豫林”的一个工程。完工后工程款未及时结算。今年7月3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应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被告堵门的做法致使原告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由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应当进行赔偿。据此,法院判赔原告经济损失4432.24元。 宣判后,“中岳”觉得十分委屈,他们认为,堵门是由“豫林”自身原因引起的。并且,工人也曾多次围堵“中岳”的门,造成公司也无法正常办公,因此他们也是受害人。于是,接到判决书后,他们向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 (记者 赵珊) 线索提供 程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