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关系被抛弃女孩在男友小区公开恋爱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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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1:40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被男友“抛弃”后心理不平衡,一怒之下在男友小区将两人从相识相爱到被抛弃过程用大字报的形式张贴出来。半个月过去了,韩晓(化名)已经为她当初的冲动而后悔。昨天下午,她来到报社向记者倾吐了她的内心历程。 因一张征婚广告而相识 韩晓是安徽人,5年前来到南京工作,单身的她一直在寻找一份真挚的感情。今年5月,她在一份报纸上看到了王某的征婚广告:离异,现年42岁,寻一名贤淑女子为伴。虽然两人年龄相差了十来岁,但韩晓觉得年龄大点能疼人,就给王某写了封应征信。几天之后,王某回信约她见面。见面后,韩晓便对他留下了好印象。她当时在南京郊县一个小服装厂工作,王某经常从南京市区乘几个小时的车来看她,有时因为工作来不了,也必定打电话过来,对她嘘寒问暖,单纯的她不久就被王某的执著感动了。随着时间的发展,两人的感情日渐浓厚。三个月后,她辞掉了在服装厂的工作,毅然和王某来南京。两人也把双方恋爱的消息告诉了各自的家人,开始谈婚论嫁。 男友突然提出分手 11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在王某的一再要求下,韩晓终于跨出了人生重要的一步,和王某发生了性关系。但从这之后,凭着女人的直觉,韩晓发现王某开始有意和她疏远。开始是王某打电话的频率明显下降,到最后一连几天都不会和她联络,她去找王某,他也一直躲避不肯和她见面。最终,韩晓终于找到了王某,在其苦苦逼问下,王某对韩晓说,“我们之间很难沟通,分手吧”,韩晓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把贞洁看得很重,王某的绝情把她的梦想全都打碎了。 一怒之下张贴“告示” 为了让王某受到良心上的谴责,11月底一个晚上,韩晓在家用大红笔写了一封题为“一个伤心欲绝的女孩”的告示,把和王某的恋爱过程原原本本写了下来,然后她来到了王某所在的小区,把告示贴在了小区的公用电梯上和王某住宅的大门上。贴完纸条时,韩晓正准备离去,王某的妹妹正巧开门出来看见了纸条,当即撕掉并叫来了小区的保安和110。 律师:此法不可取 事情过去半个月后,韩晓为自己当初的冲动感到后悔。但她无奈地告诉记者,王某还是没有丝毫的内疚,事发后,他甚至还给她发来了短信,羞辱她不要以为用这种方式他就会和她重归于好。 南京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的潘宁炜律师表示,韩晓公开两人的恋爱过程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交往中的男女双方发生性行为应该是双方自愿的,如果男方以玩弄女性为目的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那只能从道德层面上去谴责他。但韩晓出于报复,将双方交往过程中一些隐秘的事情全都公之于众,这就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作者:钱建芬、朱雷 (来源:金陵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