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途中疑犯跳江失踪 警方赔偿家属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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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2:51 新华网 | |
昨日,29岁的王敏拿着市二中院的判决书,百感交集。她的丈夫蔡伟3年前落水失踪,如今才得到赔偿。 离奇失踪 2000年11月22日晚,奉节人蔡伟乘坐“先顺”号客轮到湖北宜昌上班。23日凌晨3时许 宣告死亡 “出去时好好的,咋就跳了江?”蔡伟的家人得知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他们租来船舶,沿江进行了连续七天的搜寻和打捞,但仍然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在接下来的两年时间里,蔡伟仍杳无音信。今年4月,奉节县法院依法宣告蔡伟死亡。5月,蔡伟的父母、妻子和6岁的儿子将万州区公安局告上法庭,请求判决死亡赔偿金、尸体打捞费等28.4万余元。 国家赔偿 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两份笔录均无蔡伟的签名,无法证实其真实性;警方对蔡伟留置盘问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万州区公安人员工作失误,看管不严,造成蔡伟落水死亡,对其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年8月,万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万州公安分局向蔡伟的父母、妻子和儿子支付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共15万元。判决后,原告方以“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提起上诉。而万州警方也以“蔡伟系吸毒为逃避责任自己跳江而死,我局没有责任,只能人道适当补偿”,上诉请求改判。 近日,市二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万州警方赔偿蔡伟家属12万余元。 (记者/刘虎 吴红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