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刑满释放人员持枪抢劫袭击警察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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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3:13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频道12月16日电(方剑磊、李永文)重庆人蒋光渊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伙同他人伺机抢劫,并用非法购置的手枪向追击的公安民警射击,一名干警被击中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日前经过公开审理判处蒋光渊死刑。 2003年6月2日,蒋光渊伙同昔日狱友李寿强(现在逃)共谋到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找钱”,蒋光渊与李寿强随身携带其非法购买并藏匿于家中的两支仿“五四”式手枪及6发子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认为,蒋光渊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并且是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属于累犯,应从重处罚,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