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活人砸残路人母子 法庭判赔184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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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3:19 东方网 | ||
东方网12月16日消息:一名正在工作的家政服务员,不小心从6楼坠落,正好砸中赶路的母子俩。家政服务员意外捡回一条命,但母子俩却落得终身残疾。日前,这起极为罕见的“人砸人”案件经南充市顺庆区法院一审判决,家政服务员所在公司和雇主共同赔偿母子俩184万元。 搭摩托上街飞来横祸 去年12月21日 下午,南充市个体户李玲和她6岁的儿子小兵(化名)搭乘熟人熊某开的两轮摩托车上街。摩托行至该市长生巷一宿舍楼下时,熊某觉得摩托车“闪了一下”,回头一看,顿时吓了一大跳:李玲、小兵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此外还有一个中年妇女昏倒在地。“怎么回事?”熊某倒抽一口凉气,“天呀!天上掉下来的人正好砸中母子俩的头!”熊某及一些好心人立即将3人送往医院救治。 踩中“空调洞”离奇坠落 原来,“天外来客”是一名叫沈小芸的家政服务员。当天,她受南充金园丝绸实业中心指派,到一雇主家打扫清洁。雇主家住6楼,安装空调时曾在临街防护栏上打了两个大洞。后来,拆走空调后,防护栏上就留下两个大的“空调洞”。沈小芸踩在防护栏上清扫时,不小心踩中“空调洞”,飞坠楼下。 “尿不湿”伴终身可怜母子 有李玲和她儿子小兵的“垫衬”,从6楼坠下的沈小芸伤势不重,没多久就康复出院了。而为她“垫背”的母子俩除耗费了十几万元的医疗费外,还留下终身心理、生理上的伤痛。 李玲胸椎椎体压缩性骨折,脾部挫裂,多处软组织受伤,今年4月才出院,被鉴定为8级伤残。而她的儿子小兵就更惨了,由于伤情太重,今年3月小兵转院到北京治疗,均无明显好转,现双下肢轻度萎缩,运动功能完全丧失,被鉴定为2级伤残。7岁的小兵将在轮椅上度过一生。由于大小便失禁,“尿不湿”将伴他终身。 三方推责任判赔184万 谁该承担赔偿责任?三方各执己见。茧丝绸公司称,金园中心同茧丝绸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茧丝绸公司不该承担赔偿责任。金园中心称,雇主未告诉沈防护栏有“洞”,沈小芸打扫清洁时疏忽大意,造成后面的悲剧,金园中心不该承担责任。雇主称其与“悲剧”没任何关系。 由于谁也不肯承担赔偿责任,今年1月,李玲、小兵将茧丝绸公司、金园中心和雇主告到顺庆区法院,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续医费、终身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44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沈小芸到雇主家打扫清洁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此沈不承担“砸人”责任;沈是金园中心职工,沈“砸人”,金园中心应承担赔偿责任。金园中心是茧丝绸公司开办的,茧丝绸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没告知沈防护栏上有“洞”,故对沈坠楼“砸人”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顺庆区法院日前作出判决:金园中心、雇主赔偿李玲、小兵184万元,其中,雇主承担5万元,其余部分由金园中心承担;茧丝绸公司对金园中心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上诉期还未过,原、被告是否上诉,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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