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心保安问:我算不算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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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3:32 中国宁波网 | |
记者杨静雅 宁波晚报讯酒吧保安上班时间看到店门口有人吵架,上前劝阻却被刺伤,对方逃之夭夭,他花去巨额医药费并留下了病患。保安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酒吧要对此负责;而酒吧老板则认为不必负责,因为保安受到伤害和他的本职工作无关。昨日,从江西来我市的姚长金来到本报新闻热线,讲述了自己的痛苦。 据姚长金介绍,9月25日午夜时分,他在店门口值班,门前有人吵架,他认为这些人吵吵嚷嚷影响了店里的生意,便跑过去劝架。劝架过程中,姚长金被人刺了一刀,住院后割掉了一大段肠子,医生说他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干重活,也不排除日后留下后遗症的可能。前几天,他去酒吧领自己住院期间的工资,并要求酒吧给予自己一定的经济赔偿,遭到拒绝。 昨天,记者采访了该酒吧的出资者胡先生。据他介绍,姚长金在没有向酒吧管理者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去管和单位不相干的事,他的受伤和酒吧毫无关系。姚长金被刺伤后,酒吧替他垫付了药费,他不仅不想办法偿还还要求补偿,是没有道理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港湾律师事务所董云龙律师,他认为保安在工作时间受伤,首先是刺伤他的人要负赔偿责任,酒吧也要负连带责任。 据了解,姚长金已经申请劳动部门为自己鉴定伤残等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