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无业男子强奸儿子14岁女友被判入狱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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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3:50 生活报 | |
本报首席记者安刚 本报讯 今年年初,同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提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小亮时,小亮举报了卢某在四年前强奸了儿子14岁的女友,经检察机关立案监督,日前,同江市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卢某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年初,同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提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小亮时,获取一条重要线索:1999年冬,无业人员卢某强奸了与其儿子同居的刚满14周岁的少女毛毛。检察官王秀娟、张明几经周折,找到了毛毛,举报的线索得到了毛毛的证实。检察机关在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同时,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活动。卢某被抓捕归案后,对涉嫌强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