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偷钱被抓 艾滋病“疾病证明”竟成小偷“护身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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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4:32 新桂网-南国今报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12月16日讯 近日,32岁的彭某在柳州市黄村菜市偷钱被派出所民警抓获,扭送至反扒大队处理。彭某接受审讯时,首先声明“我有艾滋病”。民警立即向辖区派出所调查,证明彭某的患病情况属实,对他批评教育后释放。令民警担心的是,柳州有一批像彭某一样身患不治之症的小偷,因无处关押,无法对他们进行处罚。而这些人回到社会后,作案更加肆无忌惮,严重影响了治安秩序,也导致了一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误解。 反扒民警说,一些小偷为了“省事”,出门作案时带上“疾病证明书”,被抓后满不在乎地掏出证明,无非是想表明“你能把我怎么样?”31岁的覃某,身患艾滋病7年,依然不改吸毒恶习,为了找钱买毒品,经常偷钱。2001年被反扒民警抓获后,民警带他去医院作了体检,医院开出一张“HIV(艾滋病病毒抗体)呈阳性”的证明。此后,覃某经常因盗窃被不同辖区的派出所抓获,他就多次复印自己的“疾病证明”备用。民警对此无可奈何。也有人想浑水摸鱼。鹿寨县苏某,长期以来经常一大早坐班车到柳州,四处行窃,晚上才“收工”回家。最近一次被抓,他也摸出一份“疾病证明”,说自己患了艾滋病。但民警带他去医院检查,结果证实那张证明是伪造的。 除了艾滋病,另外一些绝症也成了小偷常用的“护身符”。30岁的尹某因盗窃在桂林被判一年半徒刑,后因患肝硬化保外就医。他抱着“反正活不长了”的想法,回到柳州后继续以偷窃为生,最后也是抓了放,放了抓。不久前,柳江县一个外号叫“阿芒”的小偷,在10路车上盗窃被民警抓了现场,他接受审讯时,什么都懒得说,径直脱光裤子给民警看,原来他身患梅毒已至晚期,几乎属于等死的人了。 据悉,有关的收容办法已明确规定患急性传染病者不得收容,而且现在柳州并没有专门关押患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对那些违法犯罪情节轻微的,目前民警一般只能采取批评教育的办法处理。 (何继权 曾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