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喷涂机不还刑释人员被重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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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6日16:25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重庆人郎某以喷墙为由向某涂料店“借”了一部喷涂机,不料这一“借”就不还了。昨日,福州晋安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1000元罚金。法院认为,郎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予重判,故依法作出该判决。 今年4月13日中午,郎某窜到晋安区远洋路某涂料店,声称自己要到某小区18座304室 作者:严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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