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职工引来“后遗症” 老总遭被除名者“罢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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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1:29 新华网 | |
南京一公司的负责人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开除了3位职工后竟遭到一连串报复:这3位兼为公司股东的职工先以公司名义将她除名,随后在送交工商部门的除名决定中又说她“公然殴打他人”,但这3人却无证据。日前这位负责人将3位职工推上了鼓楼区法院的被告席。 江苏某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曹小姐,于今年7月2日以公司名义开除了王小姐等3人,令她想不到的是,这3人竟擅自取走公司印章,自行制定了一个管理办法,并于7月 日前,法院审理认为,王小姐等3人未能举证“打人”存在相应事实,故认定“决定”中所述的内容不是客观情况,侵害了曹小姐的名誉权。一审判决王小姐等3人停止侵权,向曹小姐做出书面道歉声明,并将该道歉声明发送给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记者宗一多)(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