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万元买个“豆腐渣”饭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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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4:53 辽沈晚报 | |
来饭店就餐的客人不得不伴着墙上随时脱落的墙皮进餐;开饭店希望赚钱的高女士面对用手一抠墙皮刷刷掉的房子更是一筹莫展……昨日上午,忍无可忍的高女士将房产开发商、建设商告上了法庭,要求退房,并翻倍赔偿其购房款。 饭店掉墙皮 “名菜豆腐渣” 2002年9月4日,新民市的高女士与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鑫分公司(以下简称新鑫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高女士用41.8万元购得126.81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2002年5月2日,经过精心装修,高女士的饭店开张大吉。然而没过多久,高女士饭店的墙上开始往下掉墙皮,甚至有几次就掉在了客人的菜里。“许多顾客都笑话我说我饭店的招牌菜是墙上掉下来的‘豆腐渣’。”随后的情况越来越厉害,透过掉下来的墙皮,高女士看到了墙下缝隙极大、糟烂不堪的砖墙,最可怕的是,砖缝之间的水泥竟然用手指头轻轻一划就会哗哗往下掉…… 上法庭“退房” 加倍索房款 多次协商未果后,今年9月,高女士将新鑫公司和沈阳新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到新民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新鑫签订的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购房款相同的损失。 昨日上午,新民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对于高女士指出的“营业厅的净高和楼梯宽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说法,新鑫公司则表示“那是设计单位的事”。 本案聚焦:有无质量问题 原告高女士的代理律师认为,作为房地产开发单位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被代理的单位首先得取得相应的资格,否则授权是无效的。销售时也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销售。而和我们打交道的一直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而被告方则强调自己资格合法,且可以随时维修高女士的房子,并给予适当的赔偿,但拒绝退房。鉴于这一争论,双方都拒绝接受调解。 审理过程中,法庭认为高女士对于争议房是否有质量问题证据不足,要求高女士申请专业技术部门对房屋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对该案进行宣判。 记者 王晓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