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刑拘儿女无人管 办案民警遭遇尴尬(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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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6:32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楚天金报记者陶德富通讯员龚宇萍 这三天里,值通宵夜班的民警,不得不将床位让出来给姐弟俩休息。该所教导员张经虎面对记者一脸困惑:“这姐弟俩,究竟该如何安置?” 事情缘于一起奸淫幼女案。 12月11日晚9时许,江堤乡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一居民报案,称其13岁的幼女晓燕(化名)已几天没有回家,怀疑被人拐走。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走访,一名可疑男子浮出水面。曾在该辖区租住,现已搬至洪山区建设乡附近租住的38岁中年男子杨某有重大嫌疑。 13日中午12时许,办案民警在建设乡附近一菜市场内,将应城男子杨某抓获,并将晓燕解救回来。细心的民警在晓燕身上,发现一张写着“晓燕,我爱你”等字的字条。 经询问,字条系犯罪嫌疑人杨某所写。近40岁的杨某,为什么要给晓燕写下这种字条?后经审理,杨某交代了自今年7月以来,两次将13岁的晓燕强奸的犯罪事实。 据杨某交待,为达到长期占有的目的,他故意写下字条,威胁晓燕今后如不听他的话,一旦怀孕不会管她;威胁她不许和任何人说。因涉嫌强奸幼女,杨某被汉阳警方刑拘。 当日下午2时许,就在民警再一次审讯时,杨某称自己妻子几年前已因病死亡,租住地的家中还有未成年的一对儿女。 杨某被刑拘后儿女怎么生活? 为防止意外发生,江堤乡派出所所长李少华当即安排民警,赶到杨某租住地,将正在房外翘首企盼父亲回家的晓菊和晓军,暂时接到派出所安排好食宿,并设法与犯罪嫌疑人杨某的亲属取得联系。 15日中午,民警带着晓菊姐弟专程赶到应城,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与杨某的姐姐联系上,但其姐姐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接收晓菊和晓军。由于犯罪嫌疑人杨某已无其他亲属,民警将姐弟俩转交给应城市民政局时,当地民政局以非救助对象为由拒绝。 无奈之下,民警只好将晓菊和晓军带回派出所,专门安排民警照看。如何安排处置这落难的姐弟俩,一时竟难住了该所民警。单亲家庭监护人犯罪孩子该谁来管 楚天金报记者陶德富 单亲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因监护人犯罪后,未成年子女究竟该如何处置? 昨日,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凌表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因故不能正常履行监护义务时,又无直系亲属承担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可指定非直系亲属和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如因此产生争议,居委会或村委会可依法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居委会或村委会因客观原因无法指定适格(意为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监护人,应由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承担相应的抚养和监护的职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