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家财外流阻碍老人再婚 公证让子女吃“定心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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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7:19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毕卫通讯员王飞、大庆报道:顺利完成婚前房产承继权的公证后,昨日,关山街某社区吴老汉终于了却了一个心事。 六旬吴老汉丧偶多年,今年国庆期间,他在上海旅游时,结识了老乡范女士。范守寡十余年,二人一见如故,感情迅速升温,并决定年底前结婚。 不料,双方各自回家后向子女一通气,均遭到儿女的反对。后来,有近邻分别向老汉、范女士点拨,原来,子女反对他们再婚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担心老人再婚后,老人的房产和多年积蓄会“易手”,怕“肥水流进外人田”。 两老人商量后,决定分别做财产公证。昨天,他们带着各自的子女,来到洪山司法局公证处,作再婚前财产继承权的公证。经过公证,明确规定各自子女将分别继承他们的这些财产。 果然,公证手续一结束,两家子女很快就同意了他们的亲事,并计划在元旦为两位老人举行隆重的婚礼。 (文中人物系用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