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四项制度合力“防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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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19 生活报 | |
李光琦 曲革 本报首席记者 吕瑛 本报16日讯记者今天从全市建设领域拖欠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上获悉,哈市建委在抓好清欠的同时,出台四项制度合力“防欠”。 四项制度主要包括: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新开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比 加快建立信用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和记录也是必要的,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的,要记入信用档案,在企业资质年检和工程投标中予以扣分。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对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理,规范劳务企业用工行为,保护民工合法权益。(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