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陵卫监 办“证”搭收千元监测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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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26 沈阳今报 | |
记者王慧今报讯连锁超市办理卫生许可证,在沈河区卫生监督所只需要110元,可在东陵区卫生监督所却要2000元,其中包括1000多元的监测费等。昨天,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为自己的连锁超市办理卫生许可证时遇到的困惑。 报料:同样办证价差悬殊 12月9日,李先生到沈河区卫生监督所为他在该区经营的两个超市办理卫生许可证,其中一个为新办,一个为换发。由于提前一周已经在行政审批大厅登记,因此很顺利地办理了证件,每个证件收取工本费110元。 他所经营的连锁超市在东陵区还有一家分店,第二天,他又到东陵区卫生监督所办理换发卫生许可证手续。可除了正常所收取的110元外,还要交纳1000多元的监测费,加上其他费用共2000元,这让他很纳闷,为何同样的手续在不同的区办理,价格相差那么多呢?带着不解他暂时没有办理手续离开了东陵区卫生监督所。 调查:不要手续费用两千 昨天,记者首先拨通了沈河区卫生监督所的电话,称要为一家100平左右的超市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方答复只需携带相关手续到大厅办理,不收取监测费。 随后,记者又以相同问题咨询了东陵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的电话,一位女士回答说,如果这周办不需要什么手续,费用大概要2000元左右,其中包括监测费、体检费、送审费等。 律师:收监测费违反法规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姜彩熠律师介绍说,根据现行行政法规,特别是1999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国对产品质量实行监督抽查的制度,但不得收费。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章第57条中,没有允许收费的规定。省、市物价部门均称流通领域的抽检没有批准收费。防疫部门执行的1987年或1992年“蓝皮收费标准”,不适用流通领域,而且只是收费标准,不能作为收费的法律依据。因此收取监测费的做法是违法的,而现在市内几个区已经先后取消了收取监测费的做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