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诚信考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28 沈阳今报 | |
今报讯昨天,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实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的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辽宁省各类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将实行诚信等级评价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诚信等级分为三个级别,即 A级、 A A级和AAA级。诚信等级每三年评价一次,用人单位应按照等级标准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提出诚信等级评价申请。 取得 A A级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评选市级劳动模范和优秀企业家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AAA级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评选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优秀企业家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凡不参加诚信等级评选的用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没有参加优秀企业家和劳动模范评选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