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本土地证生死未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09:34 沈阳今报 | |
49户居民状告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 □首席记者 房 立 今报讯 住了近20年的房子突然被宣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公告并没有告知居民应当享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49户居民认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下称“皇姑分局”)的这个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个具体行政行为。 “我们不在动迁范围” 今年9月20日,家住皇姑区淮河街19号楼的赵庆库像往常一样打开报纸,一则公告让他大吃一惊:根据皇姑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淮河街19号56户居民住宅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决定收回这56户住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发布公告的单位是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 赵庆库说,2002年9月28日,皇姑区拆迁办和百田房屋开发公司曾给全楼的居民开会说,这个楼要动迁,盖个市场,“当时我们要求看开发协议,可他们没有拿出来。”赵庆库说,在这个事件之前,他们曾听说要动迁的事,“我们的楼不在动迁的范围之列。”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这56户居民自发对动迁的事情进行调查。“后来,我们在沈阳市房产局查到了百田公司与辽宁硅酸盐研究所签订的联建协议,房子的土地使用权由研究所转让给了百田公司。可研究所根本就没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凭啥签的联建协议” 这栋引起争议的房子是1984年10月建成的,当时是公房,所有权单位是辽宁省硅酸盐研究所。住户多是研究所的退休人员。 在1997年房改期间,居住在这里的56户居民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契证,“当时沈阳市没有开展为居民办理土地证的工作,所以我们就没有办。”2002年8月,根据皇姑分局发布的通知,赵庆库等人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交给了研究所,统一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当时我们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的责任不在我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就取得了土地使用权,研究所有什么权利再与百田公司签订联建协议?”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赵庆库等人发现,政府批准百田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不包括“淮河街19号”。此外,因为没有交齐土地出让金,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没有给百田公司发放土地使用证,“百田公司伪造了土地使用证,并据此骗取了房屋拆迁手续。对于这个拆迁手续,我们已经提出了行政复议,省政府的批复也证明了百田公司的土地使用证是假的。” “这行为合法吗” “关于收回我们的土地使用权公告发布后,我们找到了皇姑分局,要他们出示区政府作出的收回批复,但他们没有拿出来,只是提供了一个关于百田开发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这个纪要说由区城建局下发通告,收回并注销研究所宿舍住户手中的土地证。根据会议纪要就决定收回我们的土地证,这行为合法吗?” 今年10月16日,56户居民中的49户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撤销这个公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暂缓通知代表什么?” 今年12月10日,皇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49名原告几乎全部到庭参加诉讼,而其他七户居民也到庭旁听。被告皇姑分局和两个第三人:百田公司和研究所到庭参加了庭审。 对于居民的指控,皇姑分局表示,他们是在今年9月17日得到区政府批复的,发布公告的程序合法,而且在公告发布后,居民就找到了皇姑分局,因为当时临近国庆节,为了让居民过好节,皇姑分局又下发了一个暂缓通知,对于收回居民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暂不执行。这个行政行为的做出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对于这个暂缓通知,居民提出了异议:“暂缓代表什么?是皇姑分局的行为做错了还是在拖延时间?我们手中的土地使用证是不是有效?” 研究所表示,当时与百田公司签订协议时,已经向对方表示房屋所有权是居民的,但对方说他们有政府的批件,所以就签订了这个协议。而另一个第三人,百田公司坚持表示他们的开发行为是经过政府批准的。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法庭宣布休庭,当庭没有作出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