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一个人在大街上脱得一丝不挂,做出种种不堪的动作或裸奔,你一定会以为这人得了精神病。但是且慢,说不定此时会有人站出来斥责你少见多怪,或者嘲笑你没有文化,看不懂“行为艺术”。
时下流行的所谓行为艺术,大多是一些半吊子“艺术家”从西方生吞活剥来的一个词汇。这类人既不肯在提高艺术修养上下功夫,又想一举成名天下知,只好用“行为”去哗众 取宠。诸如赤身裸体钻进一头死牛的肚子里,再满身血淋淋地爬出来;诸如脱个精光坐在公厕的马桶上,身上涂满腥臭招来一身苍蝇,供人观赏和拍照;诸如在大庭广众下牵来一头母驴,当场宣布与驴成亲并做爱;更有一位敢于献身的女“行为艺术家”赤身裸体地躺在舞台上,在身上敏感部位摆上点心水果让来宾品尝和欣赏,一位“德高望重”的“行为艺术大师”从女裸体隐秘处取出一块带血的人形巧克力当场吞下,赢得一片喝彩。总之,“行为艺术家”的行为准则就是脱得一干二净,制造出种种令人作呕的场面,借以吸引公众的眼球和注意力。其高论是:“行为艺术以裸体为正宗,但还有个角色问题。你要是在家里在老公面前脱了,他会觉得很正常,就得赶紧准备避孕工具了;你要在幼儿园脱了,小朋友肯定高兴,还以为你要喂奶呢;你要在别人家里脱了,主人就会自责,说我怎么不开空调,把客人热成这样。总之一句话,你不宣称自己是个行为艺术家,你就是脱得再光,人家也不把你的行为当成行为艺术。”如此说来,当个“行为艺术家”是再容易不过了。表现在文学创作上,就是用身体写作,用下半身写作。热衷于此道的美女美男作家们层出不穷,且一个个风骚无限。继卫慧、棉棉以下半身写作出名之后,又有一名叫作木子美的女人频频和异性上床,又原汁原味地把种种细节不厌其烦地发布在网上,并自誉为“行为艺术”。功夫不负有心人,木子美小姐果然一举成名,还被某些学者大加赞赏,木子美日记以最快的速度出版发行,既挣了面子又搞了大把的票子,可谓名利双收。然而,这充其量只能是一种“暴露癖”的行为,与艺术相去甚远。所谓“行为”,是指人们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的外在活动;艺术是指用形象反映现实但比现实更有典型性和美感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文学、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人的行为有合法的与非法的、高尚的和低俗的、正常的和反常的、社会的和本能的、公共的和隐秘的等等,并非所有的行为都是艺术,也并非所有的行为都值得肯定和赞赏。一对夫妻在属于自己的空间卿卿我我是正常的行为,但如果转移到公共场所就是有伤风化。木子美似有处置自己身体的行为自由,只要这种行为不侵害他人的权益,但木子美小姐却没有权力擅自把属于他人的某些隐私和行为拿出来炫耀并在网上发布,因为那会对别人的隐私权造成侵害,也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木子美的“行为艺术”既违法也有违于社会良俗。“行为艺术家”们种种行为尽可以在私人空间实施,但不应妨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更何况,这种展现人的动物本能的行为倘若可以称得上“艺术”的话,天底下的疯子、傻汉岂不都成了造诣精深的艺术家?猫狗们肆无忌惮的厮斗和旁若无人的交媾岂不都成了行为艺术?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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