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工资不靠拳脚靠法律(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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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0:48 云南日报 | |||||||
(主人公简介:徐栋,男,32岁,江苏人。2002年5月来上海务工,现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寿春民工子弟学校教师。) 初到上海的时候,我去一家鞋厂应聘。一位姓金的经理简单地询问我几句,便对我说:“你从今天就开始上班吧。”想不到进厂如此容易,不需经过任何考试,也不要办理任何手续,这是我以往找工作经历中从来没遇到过的。上班之后,金经理看我干活很卖力,便亲口对我说:“你的工作表现不错,试用期就免了,第一个月工资600元。干得好的话,我再给你加薪。”我听了特别高兴。 这家鞋厂其实很不规范:工人每天早晨6时上班,一直干到晚上9时多才下班,而且没有任何加班费!一个月过去了,厂里没发工资,第二个月也不知不觉过了一半,仍然没有动静。我满腹狐疑地问一位老工人,他说:“三四个月都不会发一次工资的,你要是不干的话,工资就休想拿到一分钱。”我马上写了一份辞职报告,可金经理却说:“必须在你交辞职书的一个月后才能离岗,否则单位是不会结工资给你的。” 在这一个月中,我看到不断有离厂的工人来讨要工资。有一天,一个安徽的打工仔来要工资。门卫死活不让他进去,说是经理吩咐过,凡是来讨工资的,一律不准进,那个小伙子气得不得了,他找来多个老乡,把门卫痛打一顿,结果钱没拿到,反而因殴打他人被请进了派出所。 结算工资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我忐忑不安地推开了经理办公室的门,金经理头也不抬地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可以离厂了。”我问:“那么工资呢?”她很不耐烦地说:“我现在正忙,工资到时再来拿。”“那什么时候来?”我问。她吼叫起来:“过10天再来,不要打扰我工作,赶快走!” 10天后我再次来到鞋厂,门卫死活不让我进去。在我的再三恳求下,金经理一脸不愉快地来到我面前,说:“你连试用期都没结束,哪来的工资?再说是你自己要来的,又不是我们把你从马路上硬拉进来的!”听了她的这番话,我简直都气疯了。想不到一个堂堂正正的经理如此不讲道理,我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双眼冒火,死死地盯着她,牙齿咬得“格格”响,直觉得一股热血往脑门子上涌。我真想冲上去把她揍个稀巴烂。 但是,就在刹那间,我想到白发亲娘的叮嘱:“出门在外一定要遵纪守法,千万别干犯法的事。”我想到了法律。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工人忍气吞声拿不到工资?为什么那个安徽打工仔会被请进了派出所?不就是因为他们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吗?想到这些,我的头脑冷静了许多,握紧了的拳头慢慢地松开了。 回家之后,我把自己的遭遇写了封信寄给了电台的法制节目。一个星期之后,我收到了一位律师写给我的答复信。信中说,鞋厂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如果厂方仍然拒付工资的话,应该在发生劳动争议的60天内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律师的来信让我茅塞顿开:靠拳脚打闹讨工资永远行不通,法律才是我们打工者的保护神。第二天,我带着律师的信又去见了金经理,我向她郑重声明;如果再不付工资,我只好申请劳动仲裁了。她看了律师的信后,二话没说,马上让财务会计结清了我所有的工资。我这才知道,外强中干的不法老板原来最怕工人拿起法律这把尚方宝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