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3000元报酬 杨某贩毒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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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1:17 云南日报 | |||||||
嫌疑人杨某今年31岁,左小腿残疾。于2003年7月19日贩运毒品海洛因143克被云南木康公安边防检查站官兵查获。据悉,他在被抓前在西安市一街道上以修补鞋挣钱为生。今年7月11日,一个朋友王某找到他说,请他帮忙到云南瑞丽带点“货”,先给他1000元路费,事成后再给他3000元钱报酬。并对他说:“你就是被抓到了,是个残疾人,法律上对你有特殊保护的,法院也不能判你的刑。” 不懂法的杨某信以为真,在心里算了算,到云南瑞丽来回最多15天时间,就可以轻松地挣到3000元钱,比修补一年的鞋还要挣得多,并觉得王某说的话也很有道理,于是考虑片刻,就答应给王某“帮忙”。12日晚,他买了张车票从西安赶往昆明,18日下午就到达了云南瑞丽,按王某事先交待,他在瑞丽的一个旅社找到了“接头人”,并从他手上拿到了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颗粒状海洛因23颗,共计143克。19日晚,他就将毒品藏在旅行包里,买了从瑞丽到昆明的车票准备返回西安领取报酬,在经过木康检查站时被边防官兵当场查获。 项陆才张国君(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