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就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新闻通报会,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开展审理、帮教和挽救失足少年犯。同时还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建议,要加强对青少年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这是预防犯罪的有力武器。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忽视的严峻社会问题,五华法院专门成立了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采取特殊的审判方式,着眼于教育、感化、矫治和挽救工作。法官在审判实践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法官开展了“三查”、“三要”活动。法官指出,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但未成年人的身心特征决定了他们的可塑性和可改造性,对未成年人犯罪,社会的责任大于未成年人犯罪自身的责任。法院同时还提出建议,要加强对青少年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这是预防犯罪的有力武器;把社会教育同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这三道防线,才能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有政府的有关部门同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学校家庭等各方面的共同参与,为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柏立诚(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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