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双手” 遏止农残超标(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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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1:17 云南日报 | |||||||
据悉,昆明市目前建立的蔬菜产品市场准入6项制度是市场管理制度:凡是列入近期重点整治范围的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必须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并以张贴通告的形式,宣传农残超标蔬菜不准入市销售的有关规定,各级工商部门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蔬菜产品检验制度:17个重点生产基地、3个批发市场、5个大型超市、8个农贸市场共33家单位,必须配置速测仪,完成检测人员培训并上岗操作。按着统一标准,每天对入市蔬菜按比例分类进行抽检,将抽检结果公示并报告市检测中心或县(市)区检测站。四级责任追究制:从12月10日起,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严禁入市销售并强制销毁或作洗消处理,当事人按照市场经营主体——经销商——供货方——生产者四级责任追究;标识备案公示制: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上蔬菜必须公示检测情况,进货渠道须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超市销售蔬菜必须有标识,无标识的蔬菜一律不得上市销售;质量监管责任制:各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必须配备一名质量监管员,负责蔬菜产品抽检、产地调查、宣传教育、情况通报等,从12月15日起,由工商部门牵头,将对市场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一次警告,二次责令限期整改,第三次吊扣营业执照;产销挂钩制:12月1日起,昆明市家乐福等8家大型超市与昆明市15户蔬菜生产经营龙头企业签订了“昆明市蔬菜产品场地挂钩供货协议书”,第一批建立了产销挂钩关系。 农药监管实行5项措施:12月1日起,农药流通市场一律不准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几混配剂。对无证经营、违规操作的坚决予以取缔;农资农药专营(批发)市场配备监管员;实行农户——市场(零售门市)——经销部门——生产厂家责任追究;对达不到禁销目标的市场经营主体,限期停业整顿;昆明市政府设立举报电话,并给予举报人奖励。 主要抓好生产源头4项工作是采取县包乡、乡包村、村包小组、小组包农户“链条式”的办法进行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新农药、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的运用;筛选并公布了一批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产品及能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新设施、新材料,向农民推广;对用量大的农药实行市、县两级统一调供,定点销售;加强蔬菜生产过程农药残留跟踪检测等。 吴晓燕(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