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在辽宁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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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1:59 新闻晚报 | |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沈阳黑社会“刘涌案件”将于本周四在辽宁锦州被提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对一起普通刑事案件进行提审。受刘涌委托,北京市万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佟林将出庭为刘涌辩护。在此前进行的刘涌案件一审和二审中,佟林和中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田文昌,一道为刘涌案进行了辩护,并最终使刘涌被改判死缓。 佟林昨天证实了被提审的消息。“本案将在锦州公开开庭,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届时将前往锦州市,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地审理。” 刘涌原为沈阳市嘉阳集团董事长,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抢劫,非法经营,偷税,敲诈勒索,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妨害公务,故意毁坏财物,盗窃,寻衅滋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及行贿罪。2002年4月,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涌死刑。2003年8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刘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终审判决结果引起舆论大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