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类交通违章杭州要用重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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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13:51 钱江晚报 | |
本报通讯员 张谆 陈建能 刘昆 本报记者 胡巍 2003-12-17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章,减少交通违章行为对道路通行的影响,杭州交警经过一系列调查摸底,对十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将在法规规定的处罚范围内,采取统一尺度的从重查处。 十类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及其处罚如下: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的,一律吊扣二十日以上驾驶证;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一律吊扣二十日以上驾驶证;外地号牌摩托车走禁行线的,一律吊扣二十日以上驾驶证;机动车压、跨中心实线行驶的,一律并处吊扣二十日以上驾驶证;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内,或者黄色网状线内停车的,一律并处吊扣二十日以上驾驶证;禁止驶入高架道路的机动车驶入高架道路的,一律吊扣三十日以上驾驶证;机动车违反规定逆向行驶的,一律并处吊扣三十日以上驾驶证;机动车在市区道路上违章鸣号的,一律并处三百元罚款;出租车、营运中型客车不按规定停车上下客,或者停靠站的,一律处二百元罚款;出租车、营运中型客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2次(含)以上上述违章记录的,并处吊扣三十日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并处吊扣三十日以上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并处吊扣九十日以上驾驶证。 本地(含转入)机动车驾驶员的IC卡内无上述第一至第七项违章记录的,可以当场刷卡记点处理。 在交通高峰时段内有上述一至七项违章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对上述十类交通违章行为之外其他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违章行为,交警在法定处罚范围内,也将从严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