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应该将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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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7日21:0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14日下午,社会学家李银河在深圳何香凝美术馆进行了题为《中国当代性法律批判》的讲座,她指出,我国有关性犯罪的法律中,关於有受害者犯罪的法律条文问题较小,而关於无受害者犯罪的条文问题较大。她认为,没有受害者的性行为不应该用法律去惩罚,并主张卖淫非罪化。 李银河在演讲中把中国当代性法律分为两大类作分析和批判:强奸、奸淫少女和侮辱 性法律应该与时俱进 李银河认为性法律应该与时俱进,目前中国性法律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聚众淫乱罪。在私人场合下,两个人以上的性活动,法律视为犯罪,这是非常过时的,应该取消。成年人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她比较认同“性快乐说”并主张追求性自由,认为这不会导致道德沦丧与“性泛滥”。到底性能造成什麽问题呢?比如强奸这一类,会是性带来的问题,但这种东西古今中外都有的,也不会说因为人们观念的变化导致强奸率的提高,还看不出这种危害来。 李银河认为中国的制作、传播、贩卖淫秽品的法律太过时了,是因为与“性”有关的东西已经泛滥到了社会的各个角落,如果大多数人都在看,你还说他非法,那说明法律在现实生活面前,已经显得落伍了,性法律也应该与时俱进。 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 李银河认为,应该把卖淫当道德问题处理。但她不赞成合法化,比较赞赏的是“非罪化”,“卖淫非罪化”就是说把它作为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在两个成年人之间自愿的一种交易行为,不管有没有钱参加进来,我们不认它为罪,但是我们从道德的角度要谴责它。 对於治理卖淫问题,李银河认为完全让它非法化、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先例是没有的,它会转入地下。一味打击会导致黑社会插足、警察腐败等社会问题。现在大家应该坐下来讨论一下怎麽治理,找到一个效果最好的办法,而不能感情用事,把她们都抓起来。 新快辞典 李银河,1952年生於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美国匹兹堡大学社会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着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等。是中国第一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也是当今中国最着名的社会性学家之一,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2003年12月16日新快报欧阳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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