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报刊亭还没满月就要拆?经营业主无所适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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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2:22 燕赵都市报 | |
书报亭:刚建不久就要拆除 一直以来,南宫市区内的街道上没有一家正规的报刊亭。两年前,南宫市建设局、邮政局等有关部门就开始酝酿此事,经多方努力,今年11月份,最终确定在城区的体育场、汽车站、影剧场、南宫二中附近设四个报刊亭,报刊亭由南宫市邮政局提供。 据任某、李某等报刊经营业主介绍,11月10日,各报刊亭经营业主与市城管大队签订协议,预缴了4个月占道费,各自拿到了《占道许可证》,协议确定使用期限自2003年11月10日至2004年11月10日。11日,各业主与市邮政局签订了报刊零售亭承包经营合同。20日,四个报刊亭在市城管大队领导的指定下落实到位,并接通了电源。正当他们准备近期开门营业时,12月15日,他们收到南宫市建设局下发的《拆除通知书》,要求在当日24时前自行拆除报刊亭,否则将强制拆除。 经营业主:遭受损失谁来负责 经营业主称,为了筹建报刊亭,每户除向市城管大队一次性交齐了四个月共200元的占道费外,还向邮政局交了3000元押金,并向邮政局购买了1000多元的书报刊。另外加上所缴的各种税费,以及搬运报刊亭等各项费用,每户至少支出了五六千元。“如今突然让拆掉亭子,这些损失谁负责?” 据了解,由南宫市邮政局负责提供的报刊亭,每个价值4.1万元。12月16日,记者在南宫汽车站附近的一个报刊亭前看到,因为要限期拆除,好端端的报刊亭成了摆设,令人痛惜。 南宫市建设局:拆除通知就是废纸 16日下午,记者来到南宫市建设局进行采访。该局一位负责人表示,从选址、搬迁,到办证、收费,南宫市建设局一直参与在内,觉得是件对群众有益的事。但亭子建成后,局里接到(南宫)市政府一位分管领导的电话,“好像当初局里没有向分管领导汇报,领导很不高兴”,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建设局也只能给他们(指报刊经营业主)下发拆除通知书了。 对于拆除报刊亭一事,南宫市建设局长赵东国称,亭子建成后,群众有反映,市政府领导也有意见,认为个别亭子改变了使用性质,位置不对,“我们口头上通知了几次,可他们(经营业主)就是不听,就下发了拆除通知。” 当记者拿着盖有南宫市建设局大红印章的《拆除通知书》出示给赵东国看时,赵竟称,“这张拆除通知早成一张废纸了,其实就想吓唬吓唬他们(经营业主),让他们把亭子挪动一下位置。” 机动热线与您同在:0311-8631262,(0)13932122498 本报记者:尹书月 | |